迪伦迷、非迪伦迷;听过迪伦的、没听过迪伦的;满意迪伦获奖的、对迪伦获奖不满吐槽的……10月13日那晚,各种社交平台,都因为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鲍勃·迪伦(Bob Dylan)而刷屏。
迪伦获奖,这意料之中的事儿发生得有些令人始料未及。
在奖项颁发的前一天晚上,某社交公众号列出了好多候选人供大家预测,无迪伦踪影,而作为迪伦迷的我,也把选票投给了以色列作家奥兹(Amos Oz)。不是说不希望迪伦获奖,而是自1996年开始,迪伦几乎年年在文学奖“陪跑”,以至于包括本人在内的很多死忠粉儿都麻木了。一方面觉得文学奖貌似就应该属于那些写书的人,另一方面是自己对偶像的情感不会被一个奖项左右。迪伦不获奖,地球照样转,自己一样爱。
既然如此,为何又要说“意料之中”呢?“意料之中”并不是说文学奖非迪伦莫属,而是说,迪伦获奖合情合理。授奖词说得清楚:“在伟大的美国音乐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表达。”作为一种有影响力的、有突破和创造力的诗歌,自然有权在文学奖项中占据一席之地。就算抛开诗歌的体裁高度,歌词本身也是一种文学形式,而且作为浓缩的文学,歌词往往要比其他文体更具智慧性,也更有创作难度。有人质疑,既然迪伦可以获奖,那为什么科恩(Leonard Cohen)不能,为什么尼尔·杨(Neil Young)甚至是其他人不能?客观地说,包括科恩和尼尔·杨在内的不少创作型歌者,他们歌词的文学艺术性都未必在迪伦之下,但说到社会功能性和影响力范围,似乎就大不及。况且,其他人也并不在提名之中,暂时也没啥必要叫屈了。
几乎从上世纪60年代初开始,人们对迪伦的主要关注点,就从未完全集中在他的音乐上,迪伦的“意义”和他身边的一切人与事,才是被人们看重的。迪伦的歌,除了那最著名的几首之外,没多少人真正用心聆听。
因为迪伦的名声太响,故事太多也太著名,所以成为他粉丝的成本不高,很容易随口说出一二并可任意“朝圣”。我始终忘不了2011年迪伦北京演唱会散场后几个观众的抱怨,“他都唱些什么啊?为什么没有《blowin’in the wind》和《knockin’on heaven’s door》?”我知道,这是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。你来开演唱会,为什么不把我们知道的歌都唱全?可是我们为什么一直都不愿意多了解一些迪伦的作品呢?人们似乎习惯了被介绍和推荐。谁谁说《blowin’in the wind》和《like a rolling stone》有名,就没必要听别的了;谁谁说他80年代的专辑很烂,就完全可以忽略了。失去主观思维与判断的人,真心应该离迪伦远一点。
我们很幸运,没有错过迪伦的时代。更幸运的是,现在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彻底了解和享受迪伦的时机。如果这一次再敷衍过去,可能就真没了。